2020年以来,黄石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有关部署安排,聚焦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立法各项工作。2020年我局推动《黄石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办法》修订,市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首部绿色政府规章《黄石市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积极参与市人大法规《黄石市文民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和《黄石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草案)》审修和意见反馈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2020年共完成规范性文件、涉法事务、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124件,收到各地、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8件。同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规范性文件6件,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件,拟建议废止的1件,无市级取消证明事项。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的通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全市“三项制度”书面检查和实地抽查,迎接省厅检查调研,该项工作得到省厅通报表扬。组织市直行政机关修订完善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同时,印发《黄石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配合做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工作,11月3日、11月20日分别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黄石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0年以来共组织3家单位336人开展行政执法资格换证工作,组织全市12家行政执法机构77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资格清理工作。我局10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资格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
三是健全监督体系,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开展涉企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在各部门自查基础上,联合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对14家涉企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重点检查,以问题为导向,督促整改落实。针对2019年行政执法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2020年经自查共发现行政执法问题15个,处理人数7人,已全部整改到位。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核对检查实施清单并完成监管目录认领,录入我局200余条行政执法信息。印发我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指导完成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信息平台录入和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对我市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在全市征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0个,经编写修改后入选案例8个,并向省司法厅择优报送1个。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持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税收宣传月、禁毒宣传月、疫情防控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全市开展以《民法典》为主题的中心组集体学习共计140余场次,受众逾1.7万人次。采取“1+7”模式,即1个主场活动+7个分场活动的方式进行“12·4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利用《黄石日报》“普法之窗”、户外显示屏和云上黄石客户端等媒介对《社区矫正法》《黄石市文明行为条例》等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而深入地开展,受众人数达140万余人次。全市各地开展各类法治培训2594场次、法律咨询1043场次,以案释法1582场次,法治文艺演出99场次,法治影视3811场次。
五是坚持稳定发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0年,我局印发了《黄石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黄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星级评定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全市已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117个,共配备人民调解员3842名。全年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1214次,受理纠纷7004件,调解成功6196件,调解成功率达98%。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制度和行政应诉案件诉讼风险提前通报制度,年中和年末对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集中通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六是致力服务群众,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落实防疫责任,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减免法律服务费用,为企业、群众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实现了规模以上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31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4246件,办理司法鉴定业务 件,办理公证5265件,黄石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42件。6月,我局现有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42项全部集中进驻了市民之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月,我市率先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实现了司法行政业务“一窗通办”和“让群众少跑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获得“市民之家优质服务窗口”。
七是强化考核培训,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我局始终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局党组中心组和局长办公会将法治学习列为重点。局机关全体干部全部完成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任务。组织我市申报了2019年度“湖北省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创新案例”,开展了2020年度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和法治建设培训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提高法律意识,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组织了我市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工作、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五年阶段性总结工作,及时更新调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并印发了立法、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简报》4期,完成《黄石司法》4个季度编辑出刊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目前,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法治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执法人员对法治建设工作存在被动性,学法力度不够,学法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督察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法治考核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优化、细化等。
(二)行政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进展不平衡,在具体实施方面不够深入具体,行政执法监督效果和监督权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法制机构还不健全,法治队伍力量薄弱,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人员普遍较少,影响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社会矛盾化解有待进一步增强合力。部分基层调解组织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特别是村(社区)调解组织还相对薄弱,基层调解员数量较少,整体队伍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调解工作发展的需要。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找准法治融入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和方式方法,为黄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完善重要法治工作事项审批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体系。打通横向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激活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的能量,促进四个协调小组规范有效运行,形成运转流畅的工作局面。
二是进一步规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用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强抓手,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补短板强基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用好法治建设考核“指挥棒”,制定《黄石市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提升法治督察实效。
三是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学法制度,提高全系统领导干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