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石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聚焦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推进行政立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科学推进行政立法,科学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针对我市生活垃圾无序投放的现状,指导制定《黄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提请市政府印发《黄石市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完成对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涉法事务、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及修改意见共计146件。在全市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全市共清理市政府规章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24件,通过集中清理,有效地解决了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馈强烈“文件打架”以及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的限制公平竞争、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等问题,实现2021年以前制定的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100%清理。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编制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向社会公开16个领域57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探索推行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领域试行免罚清单基础上进一步将免罚清单推广至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城市管理等重点执法领域,最终139项市级免罚清单出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市本级共29个法定行政机关、13个授权组织、35个依法受委托执法组织和1480人通过资格审核,推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组织开展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培训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三是健全监督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采取书面督察与实地督察相结合方式,印发通报督察问题整改。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印发通知,推动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与市纪委监委机关、检察机关、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发现行政执法问题99个,推动整改到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三级评查,报送21份行政执法案卷参加省级评查。完成全局54个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的用户账号的注册开通工作,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成公证、司法鉴定等领域随机抽查工作。持续推动落实《黄石市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试行)》,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7.3%。
四是推进守法普法,提升法治宣传成效。谋划开启“八五”普法,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市委出台《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收集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深入开展“1+7+N”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活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完成市级法治文化公园,《法治视界》专栏节目已播出12期,全市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被提请保留。加强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参考率和及格率达到双100%。
五是坚持化解矛盾纠纷,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市同步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全市已建人民调解组织1127个。指导成立校园纠纷调委会等专业性调委会,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全市各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6069件,调解成功5978件,调解成功率98.5%。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在阳新县司法局富池司法所和大冶市司法局茗山司法所设置行政复议咨询点,为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提供法律咨询、分类指导和有效调解。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编制出台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黄石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深化“法治体检”,组织全市律师为150家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在全省首创小微企业共享法律顾问机制,服务范围惠及全市10家小微企业孵化器平台的1000余家小微企业。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治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法治督察和执法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扩展优化等。2022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着力提高立法供给质量,推动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加大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力度,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滚动清理机制。二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格落实省、市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举措,探索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在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常态化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机制,认真抓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工作,开展“复议决定落实年”活动。四是突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研究制定《黄石市行政调解办法》,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