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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报告】黄石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23-02-24 15:56

2022年,黄石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有关部署安排,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调整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组织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会议,首次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细化出台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压实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细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组建督察组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积极上报正反典型案例,加大问题线索移送力度。部署开展“保障新发展 法治惠民生”实事活动,及时收集各地各单位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推动8项市级法治惠民项目落地落实,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择优推荐2个惠民项目;召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统筹做好省级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迎检和市级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的组织工作。

二、规范行政立法,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编制《黄石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开展政府规章《黄石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开展《黄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指导市住建局起草政府规章《黄石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草案)》。对209件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涉法事务、重大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及修改意见共285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共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3件。组织对2018年以来颁布且现行有效的6部市政府规章进行集中清理。

三、加强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一体四化”试点,阳新县试点项目通过省级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验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冶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会,完成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示和备案工作,编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引,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抽查。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编制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四张清单。在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三大领域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试点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通过率达94.7%。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四、健全监督体系,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定《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明确了完成时限和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的3种分类处理方式,公布黄石市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全市全年行政执法监督立案17,办理问题移送函13份。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参加省级抽查3525卷,市级抽查3509卷,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律师进信访大厅常态化值班工作,完成全市973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换届,西塞山区“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项目通过省级验收。2022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7159件,调解成功7063件,成功率达98%。制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意见》,成立黄石市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推动落实《黄石市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试行)》,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2%。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关于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过渡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职能,调解成功率达到30.7%,推动我市行政复议改革工作平稳落地。

六、坚持依法治理,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编印《黄石市公共法律服务指引》,从10个方面全面系统介绍我市公共法律服务情况。出台《黄石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明确11大类27项服务事项,提供清晰明了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提供方式、服务提供主体等,推动我市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提档升级。协同相关部门组建我省首家公办未成年人专门学校——黄石市启航学校,加强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进一步夯实社会面管控基础。积极推进病残戒毒专区建设,依托市强戒所所现有资源,协同公安、卫健部门组建黄石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

七、推进守法普法,切实提升法治宣传质效。组织召开黄石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印发《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梳理明确市直各部门“普法任务清单”67项。试行年度履职报告制度,51家普法责任单位进行了书面述职。组建成立黄石市“八五”普法讲师团。积极推动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部署培养基层法治人才。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灵活运用融媒体宣传,《法治视界》第6期《陷阱》荣获全市第二届“领航杯”党员教育电视片三等奖,利用《黄石日报》平台升级打造《法治黄石》专版。大冶市金牛镇贺桥村与金山店镇火石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平衡,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普法依法治理方式方法创新不够等。2023年,我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找准法治推进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和方式方法,为黄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彻落实《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司法,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积极创建省级营商环境先行区。

二是全面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按照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滚动清理机制。

三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组织参与省级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指导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强化基准和清单适用。强化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适用,探索将试点范围拓展至更多行政执法领域。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机构、编制、人员保障。

四是促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加快建设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成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化人员、编制保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推进市启航学校软硬件建设,做好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