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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报告】黄石市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24-03-07 11:26

2023年,黄石市司法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我市入选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市,西塞山区“多元联动优治理·法治为民促长安”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申报的4个省级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项目均被纳入省定试点改革事项,助力黄石荣获全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圆满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助力黄石市荣获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组织召开十四届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部署安排全年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组织全市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和旁听庭审活动,全面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出台《黄石市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制度》,组织1011名领导干部开展“年终述法”。协调对接市纪委监委机关,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22个共性问题整改工作。大力开展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和行政复议决定情况等专项督察,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解决问题418个。开展“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方案实施中期评估和“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察,推动146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编制《黄石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协助开展《黄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地方性法规草案和《黄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规章立法工作。组织设立10个首批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升全社会参与立法工作的能力与水平。组织编制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开展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226件。认真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共备案审查62件。开展与流域综合治理“四化同步”要求不一致、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市政府规章5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86件。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涉民营企业执法行为,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工作三项内容监督检查、全市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21份整改通知书。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通过率达96.36%。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关于在我市行政执法领域推广说理式执法的指导意见》,推行“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全市22家行政执法单位共累计确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事项615项,通过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办理案件84315件,涉及企业2669家,减免金额约1957万元。制定《黄石市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最大程度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

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实效。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和行政复议局全覆盖。阳新县“推行‘一体四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和“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三项机制’”连续入选2022年、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全省行政执法监督现场会在阳新县召开,黄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得到省司法厅肯定。联合市工商联制定《黄石市工商业联合会向司法行政机关转交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实施办法(试行)》,健全问题线索转交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合力。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结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36件,解决问题571个,运用《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建议书》231份、《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决定书》5份、《问题线索移送函》34份,共有68人受到组织处理。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联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构建行政争议联合化解机制。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02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98件,直接纠错率20.9%,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37.6%。市司法局办理的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入选全国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大冶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链三环’工作机制”入选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一站式”解纷样板。下陆区“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入选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下陆区交调委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冶市、阳新县各1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阳新县王英司法所“共商议表决”工作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13527件,调处成功13377件,调解成功率达98.9%。

六、全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累计服务群众2.73万余人次。开发区·铁山区“涉企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入选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持续为22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深化“万所联万会”活动,市司法局荣获全省“工商联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机制优秀共建单位”。设立“商事仲裁”服务窗口、12个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联系点,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全市共累计开展“法律六进”活动544.3万余人次,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过复核。基层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不断完善,磁湖法治文化长廊、大冶金湖石任村法治文化广场、阳新富池镇港下村法治文化长廊等稳步推进,我市获评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处、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17处。培养上岗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3078名,全市488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全市1019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平台正式上线,推动村居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

七、坚守社会安全稳定底线。联合市检察院制定《黄石市涉民营单位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审批300余人次,为我市招商引资1400余万元。探索开展监地合作,前移安置帮教关口,有效化解稳控风险隐患5起。积极打造“一局一中心”县级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大冶市、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规范建成社区矫正中心。阳新县“红杜鹃工程”获评“全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十大品牌”。市强戒所连续16年实现场所“六无”工作目标。市启航学校累计接收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153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菊华批示在全省推广并莅临学校视察,市外20多家单位先后来校开展考察,新华社、《长安》杂志和省内主流媒体刊发我市专门学校工作经验信息,矫治教育效果明显。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人民期待和高质量发展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法治督察的深度广度力度有待进一步加深,司法行政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4年是实施“三规划两方案”关键一年,也是我市推进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见势成效之年,我局将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着眼推进高质量发展和保障高水平安全,主动作为,开拓创新,为推进黄石建设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是深化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机制,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落实落细述法工作制度。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加大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黄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全面落实。

二是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彻落实《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说理式”执法和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万所联万会”“法治体检”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法治惠民项目创建。

三是积极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推进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有效提升;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加快建设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强化人员、编制保障,加强市启航学校规范化建设,做好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