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努力为企业营造更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11月11日,我市发布了《黄石市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免罚清单》)。
《免罚清单》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8大重点执法领域,共计139项。《免罚清单》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共68条,主要适用于符合法定情形的轻微违法行为,在限期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第二部分共71条,主要适用于符合酌定情形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8家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向社会发布一批推行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典型案例,进一步推广适用免罚清单,提升市场主体法治获得感。
(局执法科 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