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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2020〕54号 委员提案的答复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20-09-22 15:13

刘锦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打造智慧调解平台的提案》(委员提案202054号)已收悉,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关注和支持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和深厚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内涵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与新时代“枫桥经验”一脉相承,被称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出台了《黄石市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召开全市深化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以建立完善诉调、公调、访调对接等多元化解机制为抓手,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深度融合,全力打造矛盾化解的“升级版”,探索出一条独具黄石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之路。目前,我市已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117个,其中,乡镇、街道(场)调解组织49个,村(社区)调解组织960个,企事业调解组织87个,行业性专业性和其他调解组织21个,共有人民调解员3842名。上半年,全市各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2977件,调解成功2909件,调解成功率97.7%,协议涉及金额4855.35万元。

您在提案中建议我市打造智慧调解平台,建立一个包括调解组织、调解队伍、调解对象、专家人才、纠纷数据、优秀案例、质量评估和学习资料等内容的人民调解数据库,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方式向公众开放。对此,我们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进行了沟通协商,认为该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有利于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便利性,是人民调解支撑技术发展的大趋势。经研究,我们认为,智慧调解平台的建设可采取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方式,利用省司法厅相关平台和“黄石司法”微信公众号等现有系统平台资源,充分融合人民调解相关业务,进一步提升化解基层矛盾的实效。

一、统一协调部署,推进人民调解信息化进程

湖北省司法厅对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进程高度重视,构建了以“12348湖北法网”“湖北省司法行政公共服务软件”为基础的司法行政信息化平台,湖北省人民调解综合管理系统模块正在研制开发中,全省调解组织、调解队伍、调解对象、专家人才、纠纷数据、优秀案例等相关数据已经在系统中录入,有需要的当事人可以直接登录平台查询相关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基本信息。

就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工作,市司法局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推进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进程。湖北省司法行政公共服务软件已设置了黄石人民调解功能模块,黄石政府服务平台已建立人民调解受理和处理相关流程,目前正在测试和不断完善中。相信通过以上各种措施能够有效推动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进程,构建“智慧调解”体系。

二、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力度

《黄石市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已经将提升人民调解信息化水平作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又将人民调解案件信息录入、数据统计分析等纳入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星级评定内容,信息化工作不达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在等级评定中将相应地进行扣分。

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黄石市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办法》《黄石市2020年度人民调解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将人民调解信息平台的使用列为考核内容,并把探索采用互联网、移动技术开展调解工作作为人民调解年度考核的加分条件,指导各地各部门提升对人民调解信息化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信息化技术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应用,鼓励和普及智慧调解。

三、大力推动“智慧调解”和“智慧诉讼”对接

我市各级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广泛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网上人民调解工作,同时推广“多元调解”APP,使用手机开展调解工作,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多元调解”APP将适合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的案件转至相应的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调解。同时,各县(市、区)司法局高度重视联调联动工作,在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成立的调解对接机构中派驻由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专职调解员等组成的调解队伍参与纠纷调处工作。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等积极开展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业务,在推动诉调对接“智慧化”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我局也积极与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努力推动人民调解信息资源共享共惠,实现智慧调解与智慧诉讼对接。

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人民调解与时俱进

目前,我市人民调解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法律基础相对薄弱,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而智慧人民调解工作的推进需要熟练掌握信息化技术及互联网平台的操作,还有部分人民调解员暂时尚不具备操作能力,大部分人民调解员虽然能够通过传统模式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但对适应新的智慧调解模式还需要一定的适应过程。今年我们已经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列为2020年人民调解的重点工作,通过开展调解员培训,吸纳高素质人才进入人民调解员,引导人民调解员应用各种信息化平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化解的便利性。

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在局机关应急指挥中心设计中增加信息化融合运用功能,在“智慧司法”系统中融入智慧调解平台的理念,充分利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尽可能实现线上调解,为群众畅通诉求表达提供便利,促进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化解。同时,按照“集约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智慧黄石”大数据中心建立我市矛盾纠纷信息库(包括调解组织、调解队伍、调解对象等九大内容),推动与全市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并以“智慧调解”为基础,结合“智慧社区”、网格化综治等多种信息化平台,全面打通与信访、人社、公安、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部门的线上对接,实现各类矛盾纠纷解决途径的智能融合。同时,还将推动各地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将信息化技术和“智慧调解”理念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智慧调解”相关系统平台的操作能力,改变传统的单一调处模式,让群众有更多更便利的选择。另外通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大“智慧调解”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群众知晓“智慧调解”、选择“智慧调解”、会用“智慧调解”,提高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首选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黄石市司法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