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黄石市委会:
您提出的第36号提案收悉,对提出的有关建议我们高度重视,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认真研究讨论,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建成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8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15个,全市880个村(社区)均派驻法律顾问,实现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全市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组织)1262个,其中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8家、工作人员155人,公证处3家、公证员13人,仲裁机构1家、仲裁员129人,律师事务所27家、律师524人,基层法律服务所32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45人,司法鉴定机构6家、鉴定人66人,人民调解组织1145个、人民调解员4072人,基本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服务保障。
二、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建议一:创新法治宣教形式,消除宣传盲区”的建议,答复如下:
1.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常态化法治宣传机制。黄石市司法局推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即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对2021—2025年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内容、重点对象以及重要任务予以明确;在全市上下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配套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实行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细化措施、动态管理;探索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
2.面向不同群体,常态化开展专题性法治讲座。一是面向领导干部开展常态化法治讲座。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利用中心组学习和各类主题班常态化开展专题性法治讲座。二是面向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法治讲座。一方面,运用“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面向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每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法工作,平台提供各类普法视频课件113部,供学员日常学习。另一方面,善用优势资源,借用省普法办联合荆楚网创办的“荆楚普法云课堂”,及时组织全市各地各部门踊跃参与收看学习,6月24日,全市6个县(市、区)、50余家市直部门组织发动本地本部门干部职工集中在线观看了第三期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何荣功讲授的直播课《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法治宣传课。三是面向基层开展常态化法治宣讲。同今年5月,我市普法办印发了《关于做好“1+N”主题普法入户宣传 促进提升创文测评质量工作的通知》,结合党员下沉社区、驻村帮扶以及周五志愿服务日等有关工作,从5月至12月,每月确定一个全市共性法治宣传主题,确定一个牵头责任单位,提供“4个1”的法治宣传内容,在全市各村(居)开展“1+N”主题普法入户宣传活动。其中之一就是“1个以案释法微课件”,贴近百姓生活,为社区(村)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讲活动提供法治资源。如,团市委、市科协等单位分别走进沈家营社区、桂花湾社区,面向居民开展当月《食品安全法》的主题普法讲座,受到群众好评。
3.创新运用媒体,打造黄石地方普法品牌。一是突出重点工作,打造“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品牌。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与市普法办三家联合印发了《黄石市“法治文化基层行·共建共创文明城”主题活动实施方案》,从今年3月至12月,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及重要普法工作安排,通过在全市上下举办各类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精神向基层浸润。从市司法局3月承办首场“法润春苗·放飞梦想”亲子游园活动至今,4个月来,全市各地各部门线上线下举办了多场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出了一大批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作品,也打造了一些黄石本地普法品牌。如:“六一”期间,西塞山区法院组织青少年学生到该院开展“沉浸式体验”模拟法庭活动,被央视晚间新闻头条报道。二是突出重要节点,擦亮“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品牌。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市教育局在中小学校中开展了“我与民法典”手抄报征集评选活动,吸引全市近500所学校的近5万名学生参与。市普法办联合黄石日报社围绕“高空抛物”话题创作的短视频《大话西游黄石篇》,被全国普法办官微“中国普法”转载。大冶市司法局制作的短视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泛推送,播放量达到12万余次。三是突出媒体效应,培植黄石地方普法品牌。阳新县司法局在市级司法行政系统中率先开通了普法抖音号“法治阳新”,2个月不到吸粉近2000人,发布以民法典系列宣传为主的短视频9期,点击量达8万余人次。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与黄石广电合办电视普法专栏《法治视界》,今年已进入第四季。今年,在节目体量翻番的同时,创新尝试“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模式,即将演播厅搬进小区、学校,搬到群众身边,让观众与嘉宾、主持面对面交流,线下现场录制完成后,再通过黄石电视台、云上黄石APP以及黄石司法官微官网等平台线上播出,二次发酵扩大影响,既丰富了节目形式,又提升了宣传效果。《法治视界》节目播出四年来,以“法治微视频展播 + 法律专家解读点评”的形式,先后制作成融媒体普法节目45期,电视滚动播出210余次,手机客户端“云上黄石”APP浏览量达百万频次,在职能部门和市民群众中获得了良好反响,逐渐成长为地方普法优质品牌。
(二)针对提案“建议二:促进扩面增量,优化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建议,答复如下:
4.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2016年2月和2017年3月,黄石市司法局先后提请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范围补充事项的通知》(黄办发〔2016〕1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范围补充事项的通知》(黄办函〔2017〕13号)就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进行了再扩大,取消了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少数民族、军人军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十类特定人群申请法律援助的案由限制,走在了全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最前列。同时今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拟提请市政府以印发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取消退役军人、黄石市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由限制,截至目前,正在与市政府办积极沟通推进中。2020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04件,法律援助事项30486件;2021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95 件,法律援助事项38281件;2022年1-6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50 件,法律援助事项13821件。全市法律援助量逐年增长,群众法律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5.公示公开法律援助范围。按照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等要求,各法律援助机构在窗口宣传栏等醒目处公示公开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编印了《黄石市公共法律服务指引》《怎样申请法律援助》等宣传手册摆放在各法律援助机构窗口处,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法律援助相关事项范围,基本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一站式”服务。同时,市法律援助中心针对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新变化和新特点,按要求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均设置了“办不成事”窗口,安排专人专门研究解决办事中的难点问题,只说yes不说no已成为窗口工作的常态,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6.加大法律援助财政保障。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158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178万元),拨付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299万元。2021年公共法律服务经费支出329.13万元,市级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水平的逐年提升,市级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今后随着市级财力的增强,市级财政将逐步提升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水平。二是健全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2019年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印发<黄石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黄司文〔2019〕18号)文件,为法律援助各项支出提供了经费标准和相关保障,同时开创性地实行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与补贴差异化的先河,极大提高了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及法律援助办理案件的积极性。
(三)针对提案“建议三:拓宽社区法律顾问知晓率,预防调处矛盾纠纷”的建议,答复如下:
7.社区律师零距离普惠群众。2014年以来,我市一直坚持开展社区律师工作,律师每周四到社区坐班,接受群众咨询,帮助居民和社区解决了一些涉法问题,截至目前,在城区共安排律师进驻社区112个,安排社区律师300余人,在大冶市和阳新县也实现了社区律师网络全覆盖。律师们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一是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过去,居民遇到法律问题不知道找谁,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一般都是找个熟人或者稍懂法律的人问一下,其结果不一定能得到正确的解释。律师进驻社区以后,居民在社区就可以享受律师提供的免费咨询服务,既能快速解决问题又能防止上当受骗。如老虎头社区一栋居民楼居民因为安装热水器发生渗漏,因维修费用承担发生争执,民警参与调解无效,后社区安排社区律师马辉忠参与调解,最终达成费用承担协议,成功化解纠纷。二是维护了基层社区和谐稳定。律师走进社区,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和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引导居民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和参与社区管理;通过参与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理,引导当事人回归依法解决的渠道;通过参与调解,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解决在基层。如黄石港区天方社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公司发生纠纷,各执一词,矛盾非常尖锐,社区律师徐默参与调解,从法律政策出发,力劝物业与业主委员会和谐相处,依法维权,不得以极端方式处理矛盾,通过多次调解,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矛盾趋于缓和,维护了正常的物管秩序。三是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晓率。2021年9月,我局印发了《关于打造社区(村)律师升级版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通过延伸服务触角、扩充服务队伍、拓展服务平台、优化考核方式等四种创新形式,进一步激励促进律师投身基层、奉献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以法治化手段有效促进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是契合基层社会治理精神要义的一次服务上的优化,机制上的升级,实质上也是落实关于社区治理“在化解矛盾上做除法”的基本要求。
8.统筹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本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已先后建成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8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15个,全市880个村(社区)均派驻法律顾问,实现了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二是建立黄石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该平台2021年9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用户可通过平台,随时随地就能享受到智慧化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可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地图”查询、模拟法律意见书、公共法律服务全天候预约、企业法治体检、我市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查询、法治文化地图查询、普法点单、经典法律案例查询等服务,用户只用手动或语音输入描述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可立即获得大数据+人工智能法律解答,让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让百姓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普惠、便捷、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
9.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2019年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诉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对诉讼和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对接方式、工作保障等进行了规定。目前,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已通过建立诉前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室、驻法院调解员等多种形式实现了诉调对接;市司法局还与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公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工作实际部分基层派出所已经设有公安调解室;2018年市司法局与市信访局出台了《黄石市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工作实施方案》,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涉访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化解,下陆区设立信访调委会、黄石港区信访局和矛调中心一起办公、位于市信访局的市矛调中心正在筹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设于市交警部门,并于2020年进行了调整,各县(市、区)已经实现了交调委全覆盖,都设置在当地交警部门,便于就近化解涉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市检察院是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之一,推动检调对接是人民调解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市委政法委综治网络平台的建设中,已经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该平台将明确社区和网格员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职责,并就线上受理、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流程和职责进行了细分。一季度,全市各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2224件,调解成功2201件,成功率为99%,初步实现了“小事不出村、不出单位,大事不出镇街”,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目标,全市无一例经过调解的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刑事案件。
(四)针对提案“建议四:加强法律业务培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的建议,答复如下:
10.着力开展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及我市工作实际,市司法局联合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于今年4月底印发了《黄石市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到2025年底,全市每个行政村(社区)培养有3名以上的“法律明白人”,建成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目前,我市各地已全面启动实施培养工程,并逐步完成前期摸底、遴选工作,产生了首批“法律明白人”预备人选。现阶段,各地正在筹备并陆续组织开展培训。6月,开发区·铁山区司法局在汪仁镇举办“《民法典》进乡村暨‘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特邀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王又明授课,100余名镇村干部与“法律明白人”一同参与学习,掀起了我市“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的序幕。
11.进一步加大公职律师发展力度。进一步鼓励公职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对已取得国家司法考试资格的公务人员申请办理公职律师的,应办尽办。截止目前,黄石市各级党政机关共有公职律师74人。
12.协同推进湖北师范大学科研理论成果就地转化。黄石市司法局拟与湖北师范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聚焦湖北师范大学司法行政研究更新升级,推动校区高质量发展,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在政策、资源、资金、品牌等优势,卓越法律人才社会化培养,全面提升黄石司法行政专业化建设水平为重点,建立长期、全面、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形成具有黄石特色的校地合作品牌,积极推动司法行政与学校高质量发展相得益彰,努力实现1+1>2的社会功效,为更好服务法治黄石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将黄石建成全省区域发展重要增长极作出积极贡献。
(五)针对提案“建议五:推广多渠道法律服务,提升群众法律资源获得感”的建议,答复如下:
13.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黄石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共100名律师参与为民企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服务民营企业数150家,免费为我市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覆盖率达100%。协助民营企业加强合规管理102件,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7次,发布预警提示信息38条,协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89件,推进产业链协作3次,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50次,协助企业申请政策支持7次,为民营企业出具法律意见123份,为企业审查合同350份,撰写“法治体检”报告150篇。我们的主要做法:一是提前调研摸底、明确任务。根据与市工商联、市经信局的沟通协调,确定了我市今年重点服务的民营企业数量为150家,明确了工作对象数量。然后根据我市民营企业数量及我市律师情况,对我市律师为民企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工作进行了合理的分工安排。二是及时制定方案、统筹部署。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于3月初及时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我市律师参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公布了《2022年度黄石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名单》。对市工商联提供的2022年度需企业名单,统一分配到各律师事务所,由相关律所分配到顾问团成员律师。还印制了《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提示100条》和《风险管理尽职调查规范指引》等具有规范和指导作用的手册,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供标准,为律师服务企业提供指引。三是精心遴选队伍、增强力量。为落实好我市民营企业“法制体检”工作,更好服务我市民营企业,经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研究决定,调整黄石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在全市范围内遴选政治过硬、热心公益、熟悉企业法律实务工作、有团队工作精神工作作风扎实的律师加入黄石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调整后入选律师为100人。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的扩充为我市律师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四是制定统一标准,加强指导。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是市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抓手,也是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市司法局在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开展法治体检需要完成的政策宣讲解读、法治环境保障、公司治理结构、风险防范化解等四个方面的内容。避免了律师在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中工作打乱仗,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14.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一是黄石市黄石公证处于2017年4月开始使用法信公证云(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综合办证系统(2.28.4),该系统配备有人脸识别插件,基本实现无纸化办证。当事人远程视频办证、线上受理需缴纳费用进行系统升级后才能实现,鉴于省公证协会拟统一定制全省公证处的线上综合办证系统,设计包括线上、线下办证、零接触办证等等互联网集成办证功能,黄石公证处暂未升级该功能。但通过微信等方式,黄石公证处已开通了一对一线上咨询、核验资料和预约办证等功能。二是截至目前,黄石公证处通过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黄石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及点对点与相关行政部门联系沟通等方式,基本实现了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出生医学证明、当事人死亡情况、毕业证、驾驶证和税票等信息互通共享。
三、您的合理化建议我们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予以进一步吸收
一是强化经费保障。贯彻落实《司法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司发通〔2020〕72号)意见,将公共法律服务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政府经费保障动态增长机制,编制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将政府向公众提供的公共性、公益性、普惠性、兜底性的法律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法律服务依法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各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注重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中的党员带头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服务队伍保障机制,立足实际、分类施策,逐个领域改革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政策、待遇、执业、监督等各项保障机制,将从业人员薪酬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提振法律服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宣传。广泛宣传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选树公共法律服务先进典型。结合各种主题活动和创建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推行规范管理。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考核评价,开展法律服务质量评估,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服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纳入党委和政府考核,注重以实际业务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综合评价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加强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服务人员考核评价的依据。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黄石市司法局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