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全市各类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869件,调解成功842件,调解成功率96.9%,协议涉及金额2873.80万元;主动调解455件,占52.4%;申请调解378件,占43.5%;接受委托移送调解36件,占4.1%。从矛盾纠纷类型来看,婚姻家庭纠纷160件,占18.4%;邻里纠纷278件,占32%;房屋宅基地纠纷67件,占7.7%;合同纠纷44件,占5.1%;生产经营纠纷31件,占3.6%;损害赔偿纠纷76件,占8.7%;山林土地纠纷18件,占2.1%;征地拆迁纠纷28件,占3.2%;环境污染纠纷4件,占0.5%;劳动争议纠纷13件,占1.5%;消费纠纷7件,占0.8%;医疗纠纷55件,占6.3%;道路交通事故纠纷33件,占3.8%;物业纠纷1件,占0.1%;其它纠纷54件,占6.2%;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件4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15人。
通过数据分析,矛盾纠纷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59件,下降15.5%;矛盾纠纷案件数量与今年7月相比增加29件,上升3.5%。8月份矛盾纠纷特点:一是调解纠纷数量同比明显下降,环比有所上升,纠纷的排查调处效果与上月相当;二是基层调解组织调解的纠纷中,征地拆迁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医疗纠纷呈增长趋势,而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呈下降趋势;三是履行案件数明显增多。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全面梳理总结2012年以来全市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成效,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下一步加强和改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措施,促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规范;组织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案例征集,为《湖北省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案例选》的编辑提供素材,展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突出业绩;逐步规范下级人民调解报表的报送,提高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客观反映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现状;分级分类开展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民调员的综合素质、调解技巧。(市局基层科 牟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