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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21-07-30 22:59

7月28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寿生参加会议并讲话,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重迎主持会议。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付玉书及其他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讨论了《中共黄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草案)》。通报了2021年上半年我市人大、政府立法工作情况,报告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划(2022年—2026年)和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工作安排。

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立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强调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准把稳地方立法方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立法与法规实施并重,综合运用执法检查、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等方式,促进地方性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要注重协调联动,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市人大要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立法基础作用,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要汇集各方力量,在法规征求意见、集中修改、立项论证等过程广泛吸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专家学者意见,为地方立法把好关、守好门。

会议要求,要彰显立法担当,努力为黄石“深化五大转型、实现‘四再’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要把创新发展作为地方立法的重要使命,通过地方立法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以立法促进改革,以改革推动发展。二是要把改善民生作为地方立法的价值取向,围绕地方立法三大领域开展立法,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立法红利。三是要把提高质量作为地方立法的永恒主题,注重抓好立法前、立法中和立法后评估三个环节,确保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供稿:市人大法工委、局法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