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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21-09-03 18:01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已于2021年8月26日经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全文刊发。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826日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黄石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法治黄石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我市持续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使之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扣黄石“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使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为新时代推动黄石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宣教重点,分类施策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重点学习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与推动黄石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以及劳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加强我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宣传,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领作用。抓好重点对象,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年度述法制度。把握“关键时期”,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突出“关键群体”,分层分类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三、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群众法律需求的调查研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创新,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不断丰富普法的形式、拓展普法的内容,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提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与利用效果。鼓励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推广,积极培育具有黄石地方特色的群众性法治文化品牌。

四、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落实“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水平,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引导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法治实践。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和律师服务制度做好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强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普法管理模式,压实普法责任。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实现动态增长,满足普法工作实际需要。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健全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末期检查,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