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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单位(含监狱戒毒系统、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专业测试)疫情防控公告

来源: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1-05-28 09:29

为确保湖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单位(含监狱戒毒系统、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专业测试)安全顺利进行,更好保障广大考生健康安全,现将面试(专业测试)环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面试(专业测试)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需提前下载打印《湖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单位面试(专业测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如实填写,并手写签名确认。考生如涉及《健康承诺书》中2至10项所列情形,应当按湖北省和武汉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面试(专业测试)当天入场时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前28日内,有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海珠区和深圳市盐田区、龙岗区,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和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于洪区和营口市盖州市、鲅鱼圈区等中风险所在地区(根据国内疫情动态调整)旅居史的返(来)汉的考生,以及考前28日内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返(来)汉的考生,请提前了解武汉市疫情防控政策,以免因疫情防控工作给考生造成不便。

3.面试(专业测试)当天,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填写完整并有本人手写签名的纸质《健康承诺书》准时参加面试(专业测试)。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卡,健康状况正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面试(专业测试)。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场,避免聚集。

4.考生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面试(专业测试)期间,除核验身份和面试答题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近期应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6.考生应密切关注湖北省和武汉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安排返(来)汉时间。考前注意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

7.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发布后,湖北省和武汉市疫情防控工作等有新规定和要求的,按照新规定和要求执行,请考生注意关注有关信息。

附件:湖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单位面试(专业测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湖北省公务员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