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公告
(第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和《湖北省司法厅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黄石市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已于2023年4月24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4月24日15时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成绩核查
在黄石市报考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黄石市司法局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咨询电话:0714-6300278)。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同时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黄石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我省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孝昌县、大悟县、阳新县、保康县、神农架林区等28个县(市、区)的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21年、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2年度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网上填报申请程序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3年4月26日8时至4月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我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我省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5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黄石市民之家2楼 F区23号、24号服务窗口
3.联系方式:0714-6300278
(三)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需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申请人在现场应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报名时户籍在阳新县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3年5月17日。
(四)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附:交通线路指引
黄石市民之家地址:位于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园博大道289号,黄石城市规划馆旁、园博园斜对面。
申请人可乘30路、35路、48路、55路及K55路等公交车或有轨电车至“市民之家”站下车即到。因乘车路线及发车间隔时间较长,请申请人提前做好乘车安排,并于指定工作时间前来办理。
黄石市司法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