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谋划法治政府建设
1.坚持党的领导。2018年,市委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列为我市十大重点领域改革之一,实行领导干部领衔包保机制。市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和重大行政改革等事项均及时、主动向市委报告。
2.强化能力建设。一是组织市政府57名新任国家工作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培养法治理念。二是组织1期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全市13807名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无纸化培训考试。三是组织开展黄石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全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等活动,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3.强化营商环境顶层设计。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开展涉及民营企业保护及产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
4.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市政府出台《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
5.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6.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一是推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平台、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联通,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二是实现38家部门800项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打造审批只进“一扇门”。三是编制公开177个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7.创新工业项目“先建后验”审批模式。建立前置审批清单、政企承诺清单和政府代缴清单,减少一半中介服务性收费。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实行联合验收“零容缺”。建立联合惩戒清单,搭建涉企监管信息综合平台,实现事中监管全覆盖。
8.开展“减证便民”活动。一是统筹推进“证照分离”与“三十七证合一”改革,推动“照后减证”。二是在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对39类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分类改革试点。三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取消市本级证明事项28项。
9.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并落实信用“红黑名单”及联合奖惩对象管理制度、失信主体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实施细则,被国家发改委授予“守信激励创新奖”。深入推进市场协同监管,全市各部门交换、公示各类涉企信用信息226.4万条。
10.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出台加强长江大保护的实施意见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10个专项行动方案,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
(四)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良法善治
11.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制定《黄石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黄石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办法》2部政府规章。提请市人大审议通过了《黄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和《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1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18年,审查规范性文件155件,县级政府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31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件。
(五)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13.加强合法性审查。2018年,市政府法制机构参与处理重大涉法事务33件,审查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以及部门重大合同25件,办理公民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件。
14.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落实《黄石市市级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构建以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制机构为主导,以建立政府法律智库、聘请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购买法律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辅的政府法律服务体系。
(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市本级共有2499人取得执法证件。推行行政执法网上公示制度,全市公开行政处罚结果5753条。
1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良好,全市累计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840件,移送司法处理69件。
(七)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全面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7.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2018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60件,政协委员提案254件。
18.加强审计监督。全年完成审计项目67个,查出各类问题资金7.41亿元,审计政府投资额17.34亿元,审减投资额3.13亿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16起。
19.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丰富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和权威性,实行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布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应诉案件诉讼风险提前通报制度。2018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54件,综合纠错率为29.2%;办理应诉案件267件,市本级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59件。
20.加强人民调解工作。2018年,共受理民间纠纷8738件,调解成功8538件,调解成功率达97.7%,履行调解协议8461件,履行率达99.1%。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10个,选聘律师调解员158名。
21.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制度改革。34家市直职能部门制定分类处理法定途径清单。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化解全市信访重点案件286件,化解阳光信访系统积案204件。
22.持续推进仲裁工作。2018年共受理案件75件,审结57件,结案率76%,裁决结果自动履行率达到98%以上。
(八)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建设
23.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建设政府网站集群,实现政府网站“一站式”服务。二是实行政务公开月报告制度,引入第三方对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24.落实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一是大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18大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推行申请答复文本标准化。
2018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效果不平衡;三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下一步打算
(一)统筹规划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谋划和落实好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推动县乡法治政府建设,以解决县乡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抓手,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促使政府职能转变成果惠及群众。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证照分离”改革,扩大“先建后验”模式,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构建实效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科学编制政府立法计划,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领域的立法。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体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五)继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形成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优化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民商事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裁决、信访联动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