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黄石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2019版)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黄石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以本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司法行政领域相关规划及政策;
(四)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五)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六)部门预决算信息;
(七)公证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八)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
(九)重大基建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采取黄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或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信息亭、公告栏、明白卡、电子屏等载体和形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机关职责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黄石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黄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黄石市司法局科技信息科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黄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黄石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黄石市司法局办公室是黄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科室,黄石市司法局科技信息科具体负责本机关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黄石市西塞山区环湖路30号;
邮政编码:435000;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4-6305276;
传真号码:0714-6304352;
电子邮箱地址:ssfj@huangshi.gov.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黄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自2019年6月30日起执行,原依申请公开电子邮箱wxsf888@163.com停止使用,启用新邮箱ssfj@huangshi.gov.cn。
黄石市司法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