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办理42类公证“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现公开承诺如下: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最先接待当事人公证申请或咨询的工作人员,必须主动发放便民服务卡,明确告知自己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全程负责为当事人办理或引导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办理或转交他人办理。
二、执行“一次性告知制”。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清楚,在办证大厅张贴办证流程图,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杜绝要求当事人重复提供材料。42项公证事项及所需要材料清单,可于黄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hsssfj.gov.cn/。
三、建立“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出证。对老年、残疾、行动不便人员直接上门提供服务,实现“一次不用跑”。
四、优化公证流程。凡是能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查询核查的事项不得要求群众开具证明,凡是能交叉印证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供。对具备受理条件的,一律即时受理;具备出证条件的,一律快速签发、快速出证。
五、严格办证时限。42类公证事项中,当事人无翻译等特别要求的,一律于3日内出具公证书;有翻译等特别要求的,一律5日内出具公证书;军人、担负国家重要使命人员及有紧急情况的,1日内出具公证书。
六、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工作日延时服务和节假日预约服务等。
七、根据当事人需要,经协商一致,提供邮寄、快递等服务,发送公证书。
八、严格纪律,廉洁公证。严禁以证谋私,接受当事人吃请、礼品、礼金;严禁违反法律、程序为不合法、不真实的公证事项出具公证书。
黄石公证处地址:黄石市西塞山区颐阳路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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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公证处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