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9号)要求,现将2022年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备案审查情况
2022年,市本级共收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报送备案文件共74件,经审查,予以备案登记69件;不予备案1件;非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退回4件。已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4件,占64%;市政府部门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占36%。另外,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报送的备案材料中均附带合法性审查意见,合法性审查率100%。(各地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及备案目录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不合法。黄石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黄石市知识产权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该文件制定主体黄石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不具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市司法局就备案审查情况已向市市场监管局出具《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规范。部分部门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不规范,将律师合法性审查意见代替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部分地区、部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达到法定期限要求。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职责履行不到位。一是存在迟报、漏报问题,69件备案登记的中有14件未按时限报送备案,迟报问题较普遍;市审计局制定的《关于印发<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的《黄石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未按规定报送备案,存在漏报的情况。二是备案材料不规范。个别部门备案材料只提供电子档或者纸质备案材料为复印件;个别地区、部门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编制文号;部分地区、部门报备材料不齐全,报备材料中未提供征求意见情况、法律依据等资料。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报备职责。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履行报备职责,严格做到有件必备,切实防止错报、漏报、逾期报备等情况发生。
(二)完善制度,严格制定程序。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内部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明确承担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机构,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要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细化征求意见环节。涉及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三)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针对目前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漏补缺,及时整改落实。市司法局将对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不定时开展抽查,对不严格履行报备职责、报备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抽查结果作为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
1.2022年度各地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
2.2022年度各地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2023年2月2日
附件1
2022年度各地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
报备地区/部门 | 备案件数 | 报备地区/部门 | 备案件数 |
大冶市 | 14件 | 市交通运输局 | 0件 |
阳新县 | 24件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0件 |
黄石港区 | 3件 | 市农业农村局 | 1件 |
西塞山区 | 1件 | 市商务局 | 0件 |
下陆区 | 2件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0件 |
开发区·铁山区 | 0件 | 市卫健委 | 1件 |
市发改委 | 1件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1件 |
市科技局 | 1件 | 市应急管理局 | 0件 |
市经信局 | 1件 | 市审计局 | 0件 |
市民宗委 | 0件 | 市政府国资委 | 0件 |
市公安局 | 0件 | 市城管委 | 0件 |
市民政局 | 0件 | 市市场监管局 | 1件 |
市司法局 | 1件 | 市统计局 | 0件 |
市财政局 | 1件 | 市医保局 | 5件 |
市人社局 | 1件 | 市人防办 | 0件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件 | 市乡村振兴局 | 0件 |
市生态环境局 | 3件 |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 0件 |
市住建局 | 4件 | 市政务和大数据局 | 2件 |
附件2
2022年度各地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序号 | 备案单位 | 文号 | 文件名称 | 备注 |
1 | 大冶市人民政府 | 大冶政规〔2022〕1号 | 大冶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大冶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2 | 大冶市人民政府 | 大冶政规〔2022〕2号 |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我市建筑业企业发展的意见 | 予以备案 |
3 | 大冶市人民政府 | 大冶政规〔2022〕3号 |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资助奖励标准化、质量品牌及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4 | 大冶市人民政府 | 冶政办函〔2022〕3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5 | 大冶市人民政府 | 大冶政规〔2022〕4号 |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6 | 大冶市人民政府 | 大冶政规〔2022〕5号 |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招商引资产业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7 | 大冶市人民政府 | 大冶政规〔2022〕6号 |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8 | 大冶市人民政府 | 冶政发〔2022〕7号 |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9 | 大冶市人民政府 | 冶政办发〔2022〕5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10 | 大冶市人民政府 | 大冶政规〔2022〕7号 |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绿山古铜矿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11 | 大冶市人民政府 | 大冶政规〔2022〕8号 |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12 | 大冶市人民政府 | 大冶政规〔2022〕9号 |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扶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13 | 大冶市人民政府 | 大冶政规〔2022〕10号 |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4个文件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14 | 大冶市人民政府 | 冶政办发〔2022〕11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15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发〔2021〕21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核减和租赁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16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发〔2022〕6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农产品加工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17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发〔2022〕8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中福利托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 | 予以备案 |
18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电〔2022〕15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特色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19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发〔2022〕7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管理暂行办法》和《阳新县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20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发〔2022〕4号 | 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 | 予以备案 |
21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发〔2022〕9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22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函〔2022〕12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23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发〔2022〕10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24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函〔2022〕13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2020-2022年棉花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25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发〔2022〕12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土地收储成本核算及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26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发〔2022〕13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办法》《阳新县融资担保机构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暂行办法》《阳新县融资担保机构代偿损失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27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发〔2022〕14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推行“无申请兑现”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28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发〔2022〕15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土地整理项目“非粮化”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29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发〔2022〕18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资助奖励标准化、质量提升及知识产权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30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发〔2022〕19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破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31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函〔2022〕14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2022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32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发〔2022〕17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33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专项整治的通告 | 予以备案 | |
34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函〔2022〕15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阳新县实际种植水稻农资补贴工作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35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发〔2022〕29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36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电〔2022〕43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大棚蔬菜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37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发〔2022〕30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38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发〔2022〕31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39 |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 港政办〔2022〕2号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港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40 |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 港政办〔2022〕5号 |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港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41 |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港区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以奖代补办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
42 | 西塞山区人民政府 | 西政办发〔2022〕26号 | 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塞山区村级债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43 | 下陆区人民政府 | 黄下政发〔2022〕16号 | 下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下陆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44 | 下陆区人民政府 | 黄下政发〔2022〕9号 | 下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下陆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45 | 市发改委 | 黄发改法规〔2022〕271号 | 关于印发《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46 | 市科技局 | 关于印发《<黄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条款的意见》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
47 | 市经信局 | 关于印发电力行政执法事项“四张清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
48 | 市司法局 | 黄司文〔2022〕9号 | 关于印发《黄石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49 | 市财政局 | 黄财采发〔2022〕258号 | 关于印发《黄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50 | 市人社局 | 黄人社函〔2022〕175号 | 关于印发《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51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黄自然资规规〔2022〕1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黄石市工程设计方案批后调整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52 | 市生态环境局 | 关于印发《黄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
53 | 市生态环境局 | 黄环发〔2022〕29号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黄石市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54 | 市生态环境局 | 黄环发〔2022〕6号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黄石市生态环境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55 | 市住建局 | 黄建〔2022〕10号 | 关于印发《黄石市2022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56 | 市住建局 | 黄建〔2022〕5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57 | 市住建局 | 黄建〔2022〕13号 | 关于印发黄石市建设领域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58 | 市住建局 | 黄建〔2022〕23号 | 关于印发《黄石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59 | 市农业农村局 | 黄农业发〔2022〕13号 | 关于印发《黄石市农业农村领域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60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黄卫规〔2022〕1号 | 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61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黄退役军人发〔2022〕16号 |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62 | 市市场监管局 | 黄市监〔2022〕62号 | 关于印发《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三张清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63 | 市医疗保障局 | 黄医保发〔2022〕1号 | 市医疗保障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 市银保监局 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办法 | 予以备案 |
64 | 市医疗保障局 | 黄医保发〔2022〕15号 | 关于印发《黄石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予以备案 |
65 | 市医疗保障局 | 黄医保发〔2022〕18号 |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黄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黄石市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66 | 市医疗保障局 | 黄医保发〔2022〕21号 | 市医疗保障局 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黄石市实施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67 | 市医疗保障局 | 黄医保发〔2022〕24号 | 关于印发《黄石市医疗保障局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68 | 市政数局 | 黄政数局发〔2021〕5号 | 关于印发《关于修改黄政数局发〔2021〕3号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69 | 市政数局 | 黄政数局发〔2022〕5号 | 关于印发《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定标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 予以备案 |
70 | 市市场监管局 | 黄知战办〔2022〕10号 | 关于印发《黄石市知识产权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不予备案 |
71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发〔2021〕7号 |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 不予备案 |
72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发〔2022〕11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阳新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的通知 | 不予备案 |
73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南门街片区三期房屋征收公告 | 不予备案 | |
74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政办发〔2022〕16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建“一体四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不予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