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普法办,市直各单位,黄石军分区,各高等院校,人民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已于2019年12月28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为社区矫正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普法办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抓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
黄石市司法局 黄石市普法办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