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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

依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规定,取得执业证书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立足基层,为所在地基层人民政府、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和公民提供担任法律顾问、代理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解答法律咨询法律事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等法律服务,以及协助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进行法制宣传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活动。

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

执业证12102201111467653

通讯地址: 小木桥路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