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司法局积极宣传《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大冶市司法局以此为契机,在2010年下半年,大力开展了以宣传《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司法鉴定系列宣传和监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司法鉴定的公众知晓率和司法鉴定意见的质量。
一、利用司法局开展的有关活动进行学习宣传
2010年下半年,司法局在开展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活动中,将《办法》纳入全局以及各鉴定机构党员集中学习的内容之一,局“创先争优”工作督导组深入各鉴定机构检查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受理的有关司法鉴定投诉事项的要求,
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设计制作了《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登记表》,积极做好受理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的准备工作。
2010年11月中旬,司法局在东风路举办“司法为民-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司法鉴定办组织四家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了该项活动,并为各鉴定机构制作了醒目的台签,摆放在宣传咨询台上。当日,司法鉴定办发放《办法》宣传资料500份,鉴定机构共发放各自的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咨询130人次,宣传效果良好,各鉴定机构负责人认为,这类活动为各机构搭建了展示自我的平台,让他们能够面对面地为市民提供服务,这与他们向弱势群体提供司法鉴定援助一样,尽到了应尽的社会责任,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利用完善的普法网络资源进行宣传
大冶市司法鉴定办充分发挥与市依法治市办合署办公的便利条件,利用覆盖全市城乡的普法网络和形式多样的普法手段宣传司法鉴定工作。
一是利用依法治市办在移动公司开办的企信通群发手机短信,对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的、故意做虚假鉴定的等八种情形的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部门进行公示;二是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进行宣传,在位于“世纪乐园”旁边的巨型电子显示屏上,播放曾经在大冶电视台上播出的《关注司法鉴定》的专题片,同时在屏幕下文用流动字幕公示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电话等内容;三是在编印的《大冶市2010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学习资料》和考试试卷上编入《办法》的内容,该资料向全市的干部、公务员、老师、企业管理人员等各类普法考试对象发放一万多份,《办法》得到广泛宣传。
三、利用定期走访促进司法鉴定健康发展
2010年,大冶司法鉴定办通过走访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保险公司及公检法等职能部门,一方面宣传《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另一方面及时掌握我市四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鉴定服务的情况,同时,司法鉴定办通过对各鉴定机构不定期的检查监督,督促纠正司法鉴定机构夸大宣传两次,督促更新法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一次,督促纠正鉴定结论用词表述不当一次,督促鉴定机构完成黄石市司法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布置的各项任务等,进一步促进了司法鉴定质量的提高,助推了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的健康发展。2010年,大冶四家鉴定机构共完成司法鉴定业务785件,其中法医类781件,包括提供司法鉴定援助3件,司法会计类4件,未收到一起投诉,也未发现有超标准收费和做虚假鉴定等违法现象。
(大冶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办 陈尚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