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释法,细心说理,情法并用。近日,下陆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刑事谅解赔偿纠纷案,被害人家属与肇事司机陈某某最终解开“心结”,双方自愿达成和解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交通肇事刑事谅解赔偿纠纷案画上圆满句号。
2024年9月2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下陆区团城山桂林南路由李家坊向市政府方向行驶,至黄石市妇幼保健院路段时,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柯某某发生碰撞,致柯某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依法调查认定,陈某某负此次道路事故的全部责任。
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下陆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为了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检察院在征求双方同意后,将此案交由下陆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员查阅案卷,分析案情,了解到该案肇事司机陈某某认罪认罚态度诚恳,但由于其身体患有多种慢性疾病,需要长期问医用药,家庭较为拮据,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向受害方给付了5万元费用。虽然双方对刑事和解有明显意愿,但在赔偿数额上分歧较大。
在此情况下,如何化解该起纠纷让被害人家属能尽快走出阴霾成为了当务之急。为此,办案检察官和人民调解员从“心”出发,以“情”感人,抓住和解的切入点,先后十多次反复与被害人家属谈心,耐心释法说理,与肇事方家属摆事实说明利害关系,动员肇事方家属主动与被害人家属加强沟通,争取谅解,平复双方的紧张关系。最终,在办案检察官和人民调解员的合力调解下,被害人家属考虑到肇事司机陈某某的实际困难及肇事后的诚恳悔过态度,同意和解,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书,被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
本案中,承办调解员和检察官坚持以人为本,化身和平使者,充当双方沟通的桥梁,积极主动在双方来回做工作进行调解,通过释法说理促进和解,化解了社会矛盾,修复了社会关系。下一步,下陆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继续配合下陆区人民检察院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多举措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以“检察+调解”力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