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征程中,残疾人群体的权益保障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与法治成色的关键标尺。2025年,市残联深刻把握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治内涵,坚定不移地将“法治助残”作为核心工作理念与行动主线,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从“有”向“好”、从“基本”向“优质”跃升。通过构建系统化的法治保障机制、提供精准化的法治公共服务、营造包容性的法治社会环境,努力让每一位残疾人都能感受到法治的力度与温度,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市残联为残疾人提供信访维权服务
一、构筑多元解纷的“法治盾牌”。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有效的实施依赖于健全的机制。市残联主动作为,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保障”的全链条拓展。2025年10月市残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黄石市涉残疾人纠纷“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试点工作方案》。这一机制绝非简单的文件联动,而是司法力量与残联组织在法治轨道上的深度融合,它将残联贴近残疾人、了解特殊需求的优势,与法院的专业权威、终局裁判功能相结合,为残疾人开辟了一条“绿色、专业、高效”的维权通道,并成功通过该机制调解了一例涉盲人按摩店商标侵权纠纷,是维护残疾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鲜活案例。法治,是残疾人创业就业最可靠的“定心丸”。这一机制正逐步将涉残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消弭在诉前,标志着我市残疾人权益司法保护进入了“协同作战、源头治理”的新时代。
二、贯穿民生领域的“法治红线”。法治助残,绝非抽象概念,而是融入残疾人康复、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实事中的具体实践。市残联坚持依法履职,将法治精神贯穿服务全程,一方面依法规范康复服务,无论是为1829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还是为4512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免费服药,每一项服务的对象认定、流程执行、资金使用都严格遵循政策法规,确保公平公正。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覆盖3266人并建立维修回收租赁体系,正是通过建立规则、明晰权责,依法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可持续利用;另一方面依法推进就业扶持,年度新增1799名残疾人就业、完成率高达287%的背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坚决贯彻,是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依法推行和监督。为201名残疾人提供的职业测评,是以科学化、标准化的法治方式,助力残疾人实现更高质量、更稳定的就业;此外还依法兜底社会保障,从“阳光家园计划”600人的托养服务,到协助参保、统一办理6万名持证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重度残疾人参保,每一项保障措施的落地,都是对相关社会保险法规和社会福利政策的严格执行,确保残疾人应享尽享,筑牢防止返贫致贫的法治防线。
三、打造平等参与的“法治通行证”。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平等融入社会的物质基础,其建设与管理本身即是法治要求。市残联依法依规,全力破除环境障碍。一方面是依法建设物理无障碍,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84户)、加装电梯补贴(42户)等项目,从规划、申请、施工到验收,全程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确保每一分投入都依法合规、精准满足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将法律的关怀砌进砖瓦、融入日常;另一方面是提质升级无障碍服务,通过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残疾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意识和能力。日常信访维权工作依法及时处理,畅通合法诉求表达渠道。“总对总”机制更是将专业的法律服务前置、下沉,让残疾人在需要时能够便捷地获得法律帮助,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守护就在身边。

市残联康复中心为0—6岁听力障碍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
四、点亮教育起点的“法治明灯”。教育公平是起点公平的重要体现。市残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参与适龄残疾儿童鉴定评估工作,严格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推动落实“一人一案”分类安置,依法保障其根据自身状况选择随班就读、特教学校或送教上学的权利。这些举措,正是通过法治手段,确保教育的光芒照亮每一个残疾孩子的成长之路,为他们的未来发展赋能。

市残联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法治,是残疾人权益最坚实的支柱,也是社会给予他们最温暖的拥抱。从一纸调解协议到一项就业合同,从一条无障碍坡道到一堂送教课程,法治的力量具体而微,却深刻地重塑着残疾人群体的生存状态与发展可能。展望前路,市残联将继续高擎法治旗帜,不断丰富“法治助残”的实践内涵,完善全链条权益保障体系,优化法治化服务供给,与社会各界携手,共同营造一个“权利公平、机会均等、规则透明、保障有力”的包容性社会环境。让法治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的强大武器,让每一位残疾人都能在法治的蓝天下,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壮阔篇章中,共同书写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市残联、局法治科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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