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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暨黄石市诚信执业“AAA级司法鉴定机构”授牌仪式隆重举行

来源:      时间:2012-05-08 08:31


4月27日上午,黄石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四次会议暨黄石市诚信执业“AAA级司法鉴定机构”授牌仪式隆重举行。对首批评定为诚信执业“AAA级司法鉴定机构”的9家单位进行了授牌,黄石求实司法鉴定中心代表授牌的鉴定机构上台作了交流发言。

首先,协会会长姚刚同志对2011年度协会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一是突出专业特点,通过举办法医司法鉴定案卷质量评析会,统一鉴定案卷格式,规范档案管理,开拓视野,组织开展与省内行业之间的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人执业水平。二是加强培训,落实省协会、市协会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了司法鉴定人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三是强化自律,初步建立了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诚信执业档案及诚信执业等级评定制度, 推进司法鉴定行业诚信执业建设。同时,姚刚会长对协会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思路及建议。一方面,协会要锐意改革,积极创新,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方面,协会要以开展各项活动为平台,提高协会影响力和凝聚力,扩大司法鉴定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随后,经理事会选举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红同志当选为协会新任会长并致辞:前任会长姚刚为协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将在此基础之上,紧紧围绕“抓队伍、强素质、讲诚信、重质量、创品牌、树形象”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质量建设和诚信建设,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努力把我市的司法鉴定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市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科潘祖军同志参加了本次理事会,他对理事会审议的各项议程给予了认可,对协会成立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协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把服务会员作为协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民主办会、规范办会、依法办会;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把协会办成政府放心、会员满意、社会认可、在黄石具有影响力的社会团体。

最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宏钦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就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进一步发挥司法鉴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要发挥司法鉴定在参与党委、政府应对和处置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和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以优质高效的鉴定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解决社会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广大司法鉴定人要切实将个人从事的职业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将司法公正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为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科学的证据保障和证明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司法公平正义的阳光,感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的温暖。

二是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人协会要将做好司法鉴定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要在探索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的分工、协调、配合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工作情况会商机制、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动态交流机制,不断改进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促进司法鉴定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三是进一步争取各有关部门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支持配合力度。积极探索建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相互衔接、相互支持的工作体系,共同打造侦查、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机关四位一体、分工负责、程序透明、运转高效的监督机制,在统一管理的体制框架下,坚决杜绝因自侦自鉴、自诉自鉴,多头鉴定、重复鉴定而造成的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现象,为司法鉴定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要加强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与司法鉴定使用部门之间的相互衔接,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司法鉴定工作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司法鉴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司法鉴定人协会理事、特邀代表、司法鉴定社会监督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市局司法鉴定管理科 杨艳)

【司法快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司法鉴定管理秩序,加强对司法鉴定执业行为的社会监督,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湖北省司法鉴定社会监督暂行规定》,经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市公检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的推荐和市司法局研究,决定聘请刘月溪等八名同志为黄石市司法鉴定社会监督员。4月27日,黄石市司法局对刘月溪等八名同志颁发了聘书及黄石市司法鉴定社会监督员证。(市局司法鉴定管理科 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