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业务动态 > 公共法律服务

省司法厅对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进行年度督导检查

来源:      时间:2016-08-18 03:59

8月15日至16日,省司法厅对我市部分鉴定机构进行了年度检查督导。

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副处长向安平等一行三人组成的督导组,抽查了湖北华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阳新县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阳新县第三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三家司法鉴定机构。听取了鉴定机构负责人的汇报;逐项检查了鉴定机构规范管理的情况,包括执业规范、硬件设施、内部监管、投诉处理、档案管理及鉴定质量等项目;专家随机抽取了上年度7月至本年度6月的鉴定文书5份,对鉴定文书的格式和内容是否规范、鉴定标准的适用是否正确、鉴定意见是否准确、鉴定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材料是否充分等进行评审,还随机抽选3名鉴定人进行现场考核测试。最后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出具了督导整改意见书。

督导组对我市鉴定机构的规范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但也指出了一些存在的不足:一是执业规范方面,鉴定人依法出庭作证的台账登记不完整;二是硬件设施方面,个别鉴定机构办公面积、场所的分区设置不达标,标识标牌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字体及颜色不一致,部分鉴定仪器设备未进行计量检定;三是内部监管方面,个别鉴定机构人事变动未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未按时完成鉴定业务的录入;四是投诉处理方面,个别鉴定机构对投诉情况未认真登记;五是档案管理方面,个别鉴定机构鉴定活动流程的信息记录不完整不规范。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会同市司法鉴定协会,对我市剩余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年度检查督导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全省通报,记入其诚信档案,向全社会公开。对于检查督导等次为优秀、群众满意度高的予以表扬、奖励;对于等次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群众满意度低的予以批评、督促整改,直至责令停业整改,并由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复查。(市局司法鉴定管理科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