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司法局强化“三优先”措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工作特点,着力提升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有力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优先受理。黄石港区司法局引导全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服务人员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坚持把老年人满意作为法律援助服务的重要工作目标之一,凡60周岁以上老年人来法律援助申请和法律咨询,优先安排法律援助人员接待、解答、咨询。对文化水平不高、视力不好、思维不清、表达不畅的老年人,法律援助人员优先受理其案件。对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如:失独家庭占先生家需要做遗嘱公证。占先生生活困难,夫妻两又体弱多病。我局公证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在众多业务之中,优先为其受理并按照规定给予免费办理。近年来解答有关老年人的法律咨询1020余人次,参与涉及老年人的矛盾纠纷调处30余起。
优先审批。对老年人法律援助申请,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对确属重大疑难的案件的审批时限不超过三日,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快车道”,对身患重病、孤寡老人和70岁以上老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简化审批手续,提供快速服务和上门服务,在法律援助范围上适度放宽政策,使更多的老年人能够得到法律援助服务。例如,大码头社区陈家因为其继母周太婆的赡养问题在社区服务中心闹得不可开交。由于周太婆的情况特殊,其6位继子女在法律上并不没有履行赡养太婆的义务,但周太婆的3个亲生子女均在蕲春农村,生活困难,缺少赡养周太婆的条件和能力。社区律师了解情况后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对两家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成功说服周太婆的亲生子女和继子女继续赡养该老人,并促成双方达成了《家庭老人赡养协议书》,为周太婆的老年生活提供了一份保障。
优质服务。选派熟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擅做老年人工作的律师办理涉老法律援助案件和涉老纠纷调解,并对案件办理过程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一位老人从一家门店前经过,因地上油腻滑倒摔骨折了,住院几天,花费医药费两千余元。老人找门店老板说理,门店老板不理。老人到社区来寻求帮助。社区律师耐心询问事件过程及结果,又到门店实地了解情况,最后认定,门店路口油腻,与老人摔倒有一定关系。但是门店老板态度不好,才是老人生气的真实原因。于是律师多次劝说门店老板向老人赔礼,同时给予适当赔偿。最終双方握手言和了。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尊重老年人既要保护自身权益,又想维护家庭和睦的意愿,尽力采取非讼调解的方式予以妥善解决,促使老年人家庭成员和睦相处。例如,近日社区值班律师为70多岁的秦老先生优先接待受理就房屋继承权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咨询服务,后因证据不足,且系家庭内部矛盾,律师建议不走法律程序,以免伤和气,家庭内部解决为好。让秦老先生忧心忡忡而来,满意舒心而去。近年来港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为老年人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0件。(据港区司法局材料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