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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法援中心通过异地协作平台成功为贫困户办理一起法律援助事项

来源:      时间:2018-03-29 05:37

近日,在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异地协作的方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的关键作用,依法为阳新贫困户在乐清市(温州市代管的县级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到刑事法律援助,让受援人家属免去了几千公里的奔波。

2018年3月19日上午,黄石市司法局包保阳新县龙港镇高黄村贫困户成某某在局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引导下来到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市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详细询问情况,得知是其准备为弟弟申请刑事法律援助。经审查,其弟弟家中有妻子和三个年幼的孩子,属于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是,成某某所提供的拘留证显示,该刑事案件的办案机关为乐清市公安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若要申请法律援助,只能近亲属到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

因距离较远,交通和住宿成本较高,让成某某无法承受。为了让群众少跑路、省时间,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与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将成某某弟弟基本信息和相关的全部资料通过网络方式传递给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并建议通过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直接引导成某某弟弟申请法律援助。

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相关资料后,立即指挥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启动引导程序,3月20日上午,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向成某某的弟弟,送达了法律援助决定书。下午,接受指派的承办律师就到乐清市看守所会见了成某某的弟弟。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极高的工作效率,得到了成某某的高度赞扬。

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面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没有因为不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而简单的拒绝,而是依靠积极的工作态度,对法律规定的娴熟掌握,使受援人即使身处异地也感受到了家乡法律援助的温暖。(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 黄文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