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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大措施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时间:2018-08-27 10:00


今年3月,我市出台了《黄石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为保障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市司法局主要采取了6大措施:

一是延伸触角,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全市各县市区司法局迅速与各级政法机关建立联系,衔接做好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5月份,铁山区出台了《铁山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办法(试行)》,率先在全省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率先实现了检察院和法院两个阶段的全覆盖。6月份,黄石港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升级为“12348黄石港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实现了每个工作日都有律师坐班。

二是科学分类,完善志愿律师队伍。我市招募100余名政治觉悟高、热心法律援助工作且具有刑事办案经验的志愿律师,建立了5个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专业团队,并对承办律师资质进行了具体规定。通过进一步区分细化刑辩律师,力争做到为受援人精准辩护。

  三是规范流程,实现案件精细管理。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案件指派、笔录制作、办案监督等3个方面入手积极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法援律师刑辩能力和服务意识,确保应援优援。

  四是无缝衔接,确保律师辩护权利。市司法局与市中院建立了及时告知机制、及时反馈机制、定期会商机制等3项衔接机制,以确保刑事法援案件辩护质量。

  五是加强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大厅服务区增加一名工作人员对接中级法院和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双AB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手续。试点开展第一个月,市法律援助中心为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律师辩护82件,切实提高了我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

六是落实职责,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市中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导致被告人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将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对人民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导致被告人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也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4个月来,两级法院严格履行通知辩护职责,实现通知率100%。(法援科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