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山区人民检察院、铁山区司法局联合出台了《黄石市铁山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率先在全省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据了解,目前此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也处于领先水平。
根据《办法》规定,在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不再局限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未成年人”等人群。从2018年6月1日开始,进入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环节的公诉案件,凡是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铁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是铁山区司法局、铁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铁山区司法局和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密切关注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所遇到的问题,确保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铁山区司法局刘丽君 汪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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