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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选择到西部偏远地区从事“1+1”法律援助工作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21-09-22 09:36

每天晚上10点,与黄石家中的妻子张露英打视频电话,成了叶顺在外援助时雷打不动的一个习惯。

919日晚,与往常一样,叶顺在甘肃省灵台县,隔着手机屏幕看着妻子。视频聊天说些什么呢?叶顺手拿着在当地买的月饼,告诉妻子,我在这里一切都好,无需挂念,这不,我也吃上了中秋月饼。

叶顺今年57岁,从事律师执业已有18年,是湖北群力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也是“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志愿者。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20097月由司法部、团中央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司法部、团中央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一项法律援助爱心活动,目标是为全国无律师县和律师人才短缺的县派一名律师和一名法律院校大学生志愿者,提供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实现中国法律援助全覆盖。

这也是叶顺第三次参加该项法律援助行动。第一次是在2010年的7月,到四川省中江县从事“1+1”法律援助工作,叶顺也成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黄石援派的第一个律师志愿者。

如果要问叶顺当初为什么选择去西部偏远地区从事“1+1”法律援助工作,叶顺回答,帮助群众很有成就感。而在妻子张露英眼中,爱人叶顺似乎是一个永远长不大孩子,勇敢而热枕。

2010 7月,儿子刚参加完高考,直到叶顺动身前往援助地四川省中江县时,叶顺都没见到儿子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后来也是妻子陪儿子到北京上大学报名。

919日晚和妻子视频聊天的间隙,叶顺看着窗外的圆月,叶顺觉得他一点都不后悔,甚至很感激参加“1+1”法律援助工作的几次经历。

在当时,叶顺前往的援助地四川省中江县,处于2008年汶川地震的重建中。叶顺也觉得自己的人生也在经历着洗礼与重建。此前,叶顺说他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

我主要是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叶顺介绍,在四川省中江县法律援助中心报到上班后,叶顺渐渐适应了当地的生活,反复与当事人沟通,倾听他们的诉求,积极参与涉法涉诉案件群众接待工作,为来访人员解法释义,化解纷争,积极为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四川省中江县在当时是个农业县,劳务输出大县,叶顺经手的涉案未成年人都为留守儿童,为挽救这些未成年人,叶顺是坐着拖拉机到挨家挨户会见当事人家中会见他们的父母的。

这期间,我处理过各种疑难案件,可以说是和这座县城共同成长了一年。叶顺说,因为家中还年迈的父母需要照顾,第一次援助工作一年到期后,他就回到了黄石。

20197月,妻子退休了,叶顺便与妻子约定着,第二次参加了援助行动,这次是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那里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

与第一次不同,这次的叶顺更有经验,他认为法律救助的同时更要普法,增强司法意识。在当地,叶顺积极开展司法培训和普法活动,将自己所掌握的法学知识毫无保留传授给大家。他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司法局领导、同事以及当事人的一致认同。

两年期间,叶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419人次、代书67份、办结法律援助案件52件、法律培训讲座11场次。

叶顺说:这里天很蓝,人很真诚,在这里我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希望通过法律援助行动,让当地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叶顺也获得了2011年湖北省律师二等功以及2012年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荣誉的背后,是在前两次的“1+1”法律援助工作期间,叶顺只在春节回家一次。而今年7月开始到甘肃省灵台县从事一年期的“1+1”法律援助工作,叶顺认为是自己的人生意义的再出发,他说这里的人们比家人更需要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