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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儿童溺亡纠纷 ​

来源:      时间:2018-06-21 09:12


近日,我市罗桥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成功调解一起儿童溺亡纠纷,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风险,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69日,大冶金桥村陈家咀湾一小女孩徐某某8在一水塘边玩耍时,从水塘栏杆的破损处掉入水塘中溺水身亡。据悉,该水塘属于陈家咀湾全体村民所有,之前水塘几乎淤积荒废今年初,本湾的陈某某等5名村民在未征得大多数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对水塘进行挖深、扩建致使水塘出现安全隐患

在调解过程中,受害方聚集了几十名亲属,强烈要求陈某某等人承担全部责任,赔偿90万元,不同意,就组织人员去黄石市政府和省政府上访。而陈某某等人认为水塘改建是为了方便群众用水,水塘周围也安装了护栏,护栏破损是遭到人为破坏,水塘边也设置了“水深危险”等警示标志,且水塘是陈家咀湾的,他们不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愿意基于人道主义救助几千元。罗桥司法所负责人在调解过程中发表调解意见指出,陈某某等人违法建设的水塘栏杆破损后,没有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对水塘管理维护不善,是导致徐某某坠水溺亡的直接原因,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徐某某属于未成年人,她的溺水身亡与其监护人没有正确履行监护责任相关联因此监护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故其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应当参照有关标准进行责任划分后计算。

最终,双方对调解意见均表示认可,签订了赔偿15万元的协议一起儿童溺亡纠纷就此通过司法所人民调解的形式得到妥善化解,避免了受害人家属走上上访道路,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据大冶市司法局材料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