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石 市 人 民 政 府
行 政 复 议 决 定 书
黄政复决字〔2023〕037号
申请人:黎**。
被申请人: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对其举报事项作出的不立案决定,于2023年5月9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不立案决定并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处理。
申请人称:申请人在12315平台提出的诉求包含投诉和举报,被申请人未对投诉内容作出处理未依法履职。申请人举报内容包括虚假标注等级和使用“最”字的违法行为,被申请人未对虚假标注等级一事进行回复未全面履职。被申请人称“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申请人不认可,其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违法。被申请人作出不予立案回复时未告知申请人救济渠道,程序违法。
被申请人称:被举报人认为举报人涉嫌职业打假,拒绝调解赔偿,本局已将该处理情况回复申请人。等级是生产商内部质量标准,其对一级和普通级进行了划分,该包装港饼为一级并非虚假标注,未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我局已在回复中明确说明。涉案港饼包装上“把最好的饼送给最爱的人”,根据《广告绝对化用于执法指南》第五条规定,是厂家于春节期间制作用于对消费者的祝福,与商品性能、质量无直接关联,不适用广告法。其中包含有“最”字样本局已责令厂家改正,其已按要求更换包装袋。厂家首次使用该包装,且数量少,检查后立即停止使用,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情节轻微情形。《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除外。举报人未提交证据证明受到损害,其所购食品并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予赔偿处置正确。本局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限内调查并回复举报人。综上,请复议机关依法维持答复人不立案决定。
经查:黄石市美家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家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1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赵**,经营范围为糕点生产、加工及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并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2023年3月27日,申请人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举报称,其购买的美家乐公司港饼执行标准为GB/T20977,质量等级为一级,该标准中并未存在等级划分,且其宣称“最好的饼”违反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要求依法处置,赔偿1000元。申请人提供的美家乐港饼外包装袋照片显示,正面印有“把最好的饼送给最爱的人”“质量等级:壹级”字样,背面标签内容显示标准代号:GB/T20977。同年4月3日,被申请人至美家乐公司现场检查,查明净含量为460克的港饼塑料外包装袋为该公司2023年2月22日自行改版印制,共计4000个,已使用600个。包装袋上标注的质量等级是美家乐公司根据港饼中黑芝麻酱馅料的占比对一级和普通级进行的划分。2023年4月13日,被申请人在12315平台告知申请人不予立案,理由为“该公司已停止使用该包装袋,清理库存后的3400枚包装袋全部销毁,该举报中‘最好的饼’字样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九条规定,但违法情节轻微,是首次违法,并及时改正。”申请人不服,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另查明,美家乐公司已对包装袋进行了改版更换,将“最好的饼送给最爱的人”字样修改为“追求品质 创造品牌”。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实:①《举报登记表》;②现场笔录;③对赵必洲的询问笔录;④12315平台举报信息截图等证据。
本机关认为:《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被申请人作为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有处理投诉举报的法定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本案中,被申请人于2023年3月27日收到申请人举报材料,2023年4月3日至美家乐公司现场调查,2023年4月13日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在12315平台回复申请人不予立案,未违反上述程序规定,程序合法。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被申请人未对其投诉内容作出处理构成不依法履职的意见,本机关认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投诉由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故申请人针对投诉事项应当向西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且从申请人提供的全国12315平台举报截图来看,申请人所称事项属于举报内容,故对申请人意见不予采纳。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被申请人未对举报事项中虚假标注等级进行回复未全面履职的意见,本机关认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被申请人主要职责在于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并及时告知举报人是否立案。本案中,被申请人已对申请人举报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告知了申请人对被举报人不予立案,理由是被举报人违法情节轻微,是首次违法,并及时改正,故被申请人已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被申请人对被举报人作出的不立案决定违法的意见,本机关认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本案中,根据《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美家乐公司系首次使用标识有“把最好的饼送给最爱的人”字样的包装袋,数量较少,且该标识不影响食品安全,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另该公司已根据被申请人要求对其包装进行改版予以改正,故被申请人据此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符合上述规定。
综上,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举报事项作出的不立案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维持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举报事项作出的不立案决定。
若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