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5-06-19 15:30
黄 石 市 人 民 政 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黄政复终决字〔2025〕060号
申请人:叶**。
被申请人: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未予答复其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于2025年4月21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