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司法局2017年度法治建设报告
(2017年12月8日)
2017年,黄石市司法局突出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平安法治黄石建设、服务基层保障民生、全力护航十九大安全稳定的主线,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为着力点,突出职能作用,提升服务能力,圆满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了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落实工作责任。为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本机关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我局今年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7年市局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清单,高起点谋划了《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法制调研工作要点》,配强了日常法治建设工作力量,使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得到强化,具体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落实学法工作制度。我局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不仅通过集中购买法律书籍、开展网上学法平台等形式进行个人自学,还采取召开党组会的形式学习一系列党内法规,召开局长办公会学习相关部门法等。7月6日,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法讲座邀请湖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黄本莲教授作民法总则专题辅导,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准确理解、严格遵守民法总则的意识和能力。12月4日,我局不仅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还邀请湖北师范大学喻亚平博士开展了《学宪守宪,迈向依法治国实践新征程》的宪法知识讲座,以此增强大家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汇报、研究法治建设专项工作已经形成常态,对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强制隔离戒毒等法治专题工作多次进行研究,并形成党组会议纪要、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大力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提升法制工作水平,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我局法制部门会同政工部门对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进行了认真清理,汇总信息并通过湖北法制监督平台上报审查,不仅将通用和专业法律知识内容印发给每位参加考试人员,还安排了干部职工进行网上普法平台学习,采取开展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制讲座等各种形式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法制部门共审核报备了四个规范性文件。今年是规范性文件清理之年,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法制部门对我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清理,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19件,其中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7件,决定修改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1件,将清理结果向省司法厅和市政府进行了报备,并连同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一并在市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选聘了湖北群力律师事务所张文律师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参与了我局签订民事合同等13项法律事务,发挥了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确保了各项工作的依法规范开展。持续推动执法信息化建设,我局以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为载体,整合现有的全市司法行政各项法律服务和资源,特别上线法律服务资源查询模块和一分钟图说解法栏目,实现网上找律师、办公证、求法援、寻鉴定、要调解的公众办事零障碍服务,提高服务效率。组织全系统开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的编写、审核和上报工作,截至目前,全局系统共上报了54个案例。四是严格开展执法监督。开展信用信息常态化归集工作,每周五按时填报“双公示”平台数字信息,并及时报送信用建设工作动态信息,截至目前向信用办报送信息80篇,被信用黄石网站采用53篇。根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基本数据库的信息数据录入,严格落实每月双随机检查报表和情况报告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组织开展了我局系统的案件评查工作,评查范围涉及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各类案件。按照市编办证照清理标准,完成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证照清理工作。
(三)突出普法宣传主题,推进社会法治治理。一是实现“七五”普法深入推进。我们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完善更为科学、便于实施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先后组建“七五”普法讲师团、开办“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举办多场别开生面的送法普法活动,效果良好。其中“法律进企业”活动,聘请专家授课,组织全市百余家中小企业与律师团体面对面咨询,化解各类法律问题30余个,达成后续法律意向服务20余件,得到了马旭明书记的充分肯定。黄石市普法办在黄石日报开辟《普法之窗》,截止9月份,黄石市普法办已经联合34家单位在《普法之窗》刊登普法内容,联合市直18家单位每月在黄石新闻频率、交通频率循环播出法律知识,全市200台公交车LED显示屏每天循环播放法治宣传标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落实。二是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成效显著。我们制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推动创建法治文化示范点。大冶市大林山村法治文化广场、姜桥村法治文化村、大冶市检察院法治文化基地(非公企业法治基地)、阳新县赛桥村法治文化公园、西塞山区大上海法治文化广场、黄石港区老虎头小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铁山区九龙法治文化广场、黄石五中法治文化学校等8个各具特色的法治示范点项目基本建成。11月,市委法治办召开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会,在全市部署“4个100”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组织机构、责任分工、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全市共拍摄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39部,与去年同比增加17部,增幅达44% ,作品数量在全省地(市、州)名列前茅。三是法制宣传园地建设成绩斐然。全市共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公园)12个、法治文化村居(社区、街道)60个、法治文化长廊28处。阳新县不断推进青少年教育普法工作,获得由国家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授予的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县”的荣誉称号;阳新县司法局等6家单位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西塞山区普法工作以争创全国“长安杯”为契机,不断探索依法建区、依法治区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被推荐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大冶市金湖街办姜桥村、铁山区矿山路社区被推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四是积极推行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根据省普法工作办公室要求,我市将在12月下旬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全省学法用法无纸化统一考试。今年的无纸化法律知识学习内容包括《普法视频课件》必修课程和《考试复习指南(2017年)》选修课程两个部分。每个学员须在年底统考前完成约40个学时(2400积分)的学习内容后方可参加年度全省统一考试。今年将有12000余人参加网络统一考试,部分单位自行组织纸质考试。
(四)突出法律服务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目前,我市共有律师事务所25家,截止11月份,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单位885家(其中政府及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44家、企业法律顾问532家、社会团体、个人及其他129家),共办理民事案件诉讼代理4851件、刑事案件诉讼辩护及代理938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174件、非诉讼法律事务384件。根据省厅关于公职公司律师工作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开展公职公司律师申请受理工作,目前已经收到全市公职律师申请18份,已办理公职律师工作证12份,涵盖了国税、地税、工商、公安、政府法制部门。市局选聘的法律顾问今年共参与办理我局12项法律事务。二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机制,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我市连续三年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全面放开了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少数民族、军人军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十类特定人群申请法律援助的案由限制。10月,设立了我省首个法律援助中心驻人社局维护农民工与困难职工权益工作站,开创了我省集聚劳动监察和法律援助两股力量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先河。全面完成了法律援助机构在法院、看守所的设立工作。为促进村(社区)律师工作,我局对2016年社区律师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激发律师参与社区(村)工作的热情,同时加大对律师进乡村(社区)管理力度,引入网络查岗机制,强化律师进社区的考勤管理,进一步巩固律师进乡村(社区)工作成果。三是积极参与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活动和人民调解创“四无”乡镇(街)、村(社区)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第三方调处(化解)长效机制。截至10月底,我市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共调解各类纠纷8234件,调解成功8051件,调解成功率达97.8 %。加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推广了市医调委、阳新县交调委的运行机制和工作经验,积极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家庭矛盾纠纷、物业纠纷、拘留所矛盾纠纷等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矛盾化解工作,组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专班,成立涉法涉诉律师顾问团、专家库,充分利用执业优势,化解涉法涉诉矛盾。
(五)突出改革创新驱动,助力司法体制改革。一是完善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动态分析会、司法e通管理“日报告、周抽查、月通报”等日常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四统一”工作。依托大冶职校现有的资源已经建立了黄石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率先实现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建设工作全覆盖,截至目前为止市级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累计培训了300多人次社区服刑人员,运转模式渐趋成熟。二是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鉴定人负责制,落实鉴定人出庭制度,积极拓展区域性骨干鉴定机构,全面提升鉴定能力和可信度。以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的契机,增加“法医物证(亲权鉴定)、法医毒物(乙醇检测)”两项司法鉴定。我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活动的若干规定》,保障司法鉴定人的各项权益,有力推进了黄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三是落实律师权利保障制度。我局积极协调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部门沟通协调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我局联合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安局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刑事辩护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联合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出台了《黄石市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落地。四是着力推进公证机构改革。我们成立了公证机构改革工作专班,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公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初步完成了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向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的转变。五是严格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完成了11名原任届满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资格解除工作和11名新任人民监督员的选聘工作,确保了监督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了人民监督员经费的科学管理,完成了全年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补助发放工作。今年底拟筹备举办人民监督员培训班,订阅培训资料,提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能力。截至目前,今年全市系统共组织162人次的人民监督员参与了28件案件监督活动和46次其他检务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比较顺利,大部分工作圆满完成,但也有些工作任务完成得不够理想,从进度和质量上与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不快;二是公证机构改革任务有待进一步落实到位;三是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任务繁重;四是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资金投入不够,体系建设不完善。
三、下一步的主要工作打算
(一)组织部署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按照中央、省、市委的要求,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讲,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好榜样;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广泛开展大讨论活动,写心得、谈体会,形成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让每一名干警职工都能学深、悟透,将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工作实践中。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等三大平台,年底前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要建设到位;统筹律师、公证、法援、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等法律服务资源,纳入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评价、考核,标准,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三)继续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联系点督办、考评工作,围绕中期迎检验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法治动漫微电影的征集、评选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黄石市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黄石日报》、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全国首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评比命名,联合市委法治办开展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医院、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创建。
(四)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改革落地生根。推动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收入分配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加快推进公证机构资产清算、档案移交、人员分流等具体工作。完成对求实鉴定机构的优化整合,建成全市区域性骨干鉴定机构。推进律师惩戒、普法责任清单等制度的制定落实。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改革部署,完善法律职业准入、管理和培训等制度的对接工作。
(五)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大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实现网上找律师、办公证、求法援、寻鉴定、要调解的公众办事零障碍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完善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依托电子政务外网,积极推进全市乡(街道)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推进司法数据分中心建设,实现与省司法厅、市级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加快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构建集通信、监控、指挥和调度于一体的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和强制隔离戒毒等高度智能化的应急指挥中心,实现可视化指挥、扁平化调度及智能化决策。完成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建设任务。
(六)进一步提升基层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创建“四个一百”及省级示范点力度,加强协调督办;按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和标准,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配齐配强装备设施,抓好内部管理,彻底解决一人所问题。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落脚点,有效统筹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落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