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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顺利完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 村(社区)”初核工作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21-08-26 08:38

8月16日-25日,市司法局联合市民政局、市普法办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对全市1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启动了复核程序。

在阳新县白沙镇平原村开展实地核查


根据要求,我市复核的对象包括:大冶市陈贵镇刘家畈村、大冶市灵乡镇谈桥村、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姜桥村、大冶市茗山乡彭晚村、阳新县木港镇泉波村、阳新县白沙镇平原村、阳新县富池镇金堡村、黄石港区南岳社区、西塞山区工业园区(河口镇)道士洑村、开发区·铁山区矿山路社区。


在大冶市陈贵镇刘家畈村开展实地核查


此次复核按照村(社区)自查、各县(市、区)初查及市级初核等流程进行。在前期初查工作完成的基础上,8月25日,市普法办组织专班对大冶市陈贵镇刘家畈村、金湖街办姜桥村、阳新县白沙镇平原村等3地开展了实地抽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等形式,进一步了解了获得表彰的村(社区)如何在健全村级组织、规范基层民主、开展法治建设等方面持续做出努力,做好示范引领作用。


在大冶市金湖街办姜桥村开展实地核查


2019年,司法部、民政部对第一至第七批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首次复核,今年是开展的第二次复核。今后,司法部、民政部将每两年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一次复核,这是对获得荣誉的村(社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发挥示范典型作用,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促使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局普法科 余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