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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黄石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3-28 17: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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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相关文件: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黄石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试行)》的通知


一、修订背景和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关于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司法行政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的工作方案》要求20227月中旬开始,我局组织促进法治科、公法科、律工科起草《黄石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和《黄石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于927日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0月下旬,组织局法律顾问和局立法科开展合法性审查;12中旬,征求相关业务科室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经过充分讨论和反复修改,2023327日,《黄石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试行)》(以下简称《适用规则》(试行))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适用规则》(试行)共十二条,第一至四条,是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原则;第五至七条,是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第八至十一条,是其他需要说明的行政处罚相关规定;第十二条,是实施时间。

附件《黄石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主要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主要内容分为四大类,分别是律师法律服务类基层法律服务类、公证法律服务类、法律援助服务类,共计75项。其中涉及律师法律服务类32大项、基层法律服务类31大项、公证法律服务类10大项、法律援助服务类2大项。